根据《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(修订)》相关规定,经学生自评、班级评议、学院核查等环节,现将各班级综合素质测评评议结果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限:2026年9月22日至9月24日(三个工作日)。
公示期间,如对测评过程或结果有任何异议,请本人亲自或通过实名方式向学院反映。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并提供具体线索,以便核查。
联系电话: 13776780924(王老师)、15861789693(张老师)
联系地址:B7楼311办公室、图文楼701办公室
根据《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(修订)》相关规定,经学生自评、班级评议、学院核查等环节,现将各班级综合素质测评评议结果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限:2026年9月22日至9月24日(三个工作日)。
公示期间,如对测评过程或结果有任何异议,请本人亲自或通过实名方式向学院反映。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并提供具体线索,以便核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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